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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鼎立种鸡有限责任公司辛安养鸡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摘要】:
海阳市鼎立种鸡有限责任公司辛安养鸡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阳市鼎立种鸡有限责任公司辛安养鸡场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阳市鼎立种鸡有限责任公司辛安养鸡场项目
建设单位:海阳市鼎立种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海阳市辛安镇茂梓集村北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250亩,拟新建标准化鸡舍28栋,并新建库房、办公室、食堂、污水站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阳市鼎立种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阳市海阳路7号
联系人:张月平
联系方式:13954560297
电子邮箱:13954560297@139.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528726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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